近日,两名男子请搬家公司到市区天河花园某住户搬家,搬家工人将住户家里的电视机等东西搬了上车,当货车准备从小区大门开出时,小区保安致电该住户主人证实主人并没有请人搬家后,遂将货车拦了下来。随后,民警接警后赶来,要求搬家工人将车里的东西全部搬回原处。搬家公司不但没拿到搬运费,而且货车还被派出所暂扣几天。
据搬家公司负责人说,公司没有和那两名男子签订任何搬运协议,只是双方口头讲好搬运费用后,公司就上门搬家了。记者从一些搬家公司获悉,只要搬运费合适,不需签定任何协议,不少搬家公司就可让人直接上门搬家。
业主搬家一定要主人签名,否则不放行。
业主受损失搬家公司应负责赔。
目前市区有些搬家公司经营不够规范,若小偷冒充业主请搬家公司上门搬“家”得逞,导致业主受损失,那么责任该由谁承担呢?所以提醒市民选择搬家公司一定不要贪图小便宜。
小偷冒充业主请搬家公司搬“家”,出现这种事,搬家公司要负主要责任,如果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失,搬家公司就得负责赔偿。为了规范行业行为,建议搬家公司事前最好和业主签订一份协议,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。同时,小区保安也要加强管理,外人或搬家公司的车辆往外搬运家具,得有业主的同意才能放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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